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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学生将银行卡借于朋友获刑的启示

客户说,他的儿子在2020年底把银行卡借给了一位朋友。几个月后,公安机关上门表示,他的银行卡上有大量交易记录,帮助犯罪分子转移资金。涉嫌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,被依法拘留。在接受委托后,经过面谈,得知他将朋友的银行卡借给了朋友,并知道这是不正当的,但由于朋友的面子,他仍将银行卡借给了朋友,没有任何利润。现在,我后悔地意识到自己犯了错误,认罪受罚,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,并成功获得了一名候审担保人。

后来,检察机关指控,2020年底,被告宋仍将该卡借给一名姓李的男子,因为他知道自己借出的通信银行卡将用于电信网络犯罪活动。从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,其交通银行卡记录约1953048元,支付约1922950元。

法院认为,被告人宋某知道他人利用信息网络犯罪,并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协助,其行为构成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。法院支持公诉机关的指控。被告人自愿认罪、认罪的,可以依法从轻处罚。最后,他被判处刑事拘留5个月,缓刑6个月,并处罚金。

近年来,由于各种原因,向非法人员提供个人手机卡和银行卡(以下简称“两卡”)已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中的“工具人”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“两卡”仅供个人使用,不得非法出租或出售。如果你涉嫌严重犯罪,你可能会受到严厉的惩罚或行政限制。

在实践中,尤其是在学校,学生们很容易被贩毒团伙吸引和引诱。其中一些人在寻找实习和社会兼职工作的过程中,由于法治观念薄弱,被犯罪团伙利用;有些人交朋友很粗心,不认识人。他们在所谓“朋友”和“村民”的诱惑和煽动下租售“两张牌”;有的在利益诱惑下迷失方向,一步步陷入法律与犯罪的泥潭。他们从处理和销售卡片发展到组织卡片收集和销售,并成为潜伏在校园中的“卡商”。

郑重提醒,要提高预防意识,切忌贪图小利,成为犯罪的"共犯"。发现涉及“两张牌”的犯罪线索后,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。如果实施了非法出租、出售、购买“两卡”的违法犯罪活动,必须立即予以制止,并主动投案自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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